
福建省档案局关于废止部分
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闽档〔2026〕4号
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档案局,省直各单位: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有关要求,我局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商相关联发部门同意,决定废止8件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凡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福建省档案局
2026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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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 号 |
标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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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闽档〔2003〕29号 |
省档案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档案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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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闽档〔2003〕65号 |
关于印发《福建省档案行政处分暂行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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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闽档〔2003〕66号 |
关于印发《福建省档案行政复议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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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闽档〔2004〕65号 |
省档案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档案行政管理机构行政许可配套制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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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闽档〔2004〕74号 |
福建省档案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档案行政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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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闽档〔2009〕67号 |
关于印发《福建省档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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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闽档〔2011〕27号 |
福建省档案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档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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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闽档〔2011〕65号 |
福建省档案局、福建省保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的通知 |